互联网与共享经济
1978年,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和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琼·斯潘思联合发表了一篇论文《社区结构和协同消费:常规活动的方法》,第一次提出了“共享经济”这一概念.近40年后的今天,两位学者当年提出的共享经济这一词汇,所带来的各类应用及社会现象开始大行其道,得到了近乎疯狂的生长.在互联网的时代,共享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是:通常由某个第三方创建出一个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平台,社会的所有个体或组织,均可借助平台交换闲置物品、分享知识经验,或者筹措资金.而建设平台的第三方,也开始变得更加多样化—政府、组织、商业机构,甚至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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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G48
2016-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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