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0104.2005.01.055
大庆地区一次献血400毫升的科学性探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实施,从法律上结束了我国有偿献血的历史,是安全输血最根本的法律保障,标志着我国的输血工作进入了新时代. <献血法>第九条对一次献血量及献血的间隔时间有如下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ml,最多不得超过400ml.两次采集间隔不少于6个月".实际工作中,由于受"一般"和"最多"两个概念的束缚影响,加上无偿献血工作初期的步履艰难,所以一直沿袭一次献血量为200ml.随着无偿献血工作的发展,一次献血量为200ml的弊端逐渐突显,并由此给安全输血带来负面影响,也不利于献血工作的持续发展.针对这一问题,就一次献血量400ml的科学性进行探讨.
大庆地区、无偿献血、献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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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57.1(治疗学)
2005-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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