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20.03.024
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功能的主题变奏——从“讨论个案”到“裁断类案”
审判委员会作为带有浓厚中国特色的审判组织、决策机构与司法制度,其自诞生以来发挥着群体决策的司法治理功能.审判委员会通过“择案而审”、“类案指导”的治理方式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模式选择与治理技术.基于对样本法院审判委员会运作的实证研究,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仍然面临着委员专业化素质偏低、制度化建设滞后、讨论案件质效偏低的现实困境.在当前以“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为核心要义的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中,唯有助力审判委员会从个案裁判到类案指导的理念更新,从审判委员会到专业法官会议的组织优化,从群体决策到议事规则建构的技术重构,才能实现审判委员会从“讨论个案”到“裁断类案”制度功能的主题变奏.
审判委员会、制度功能、讨论个案、裁断类案
DF718(诉讼法)
2018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18FXD284
2020-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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