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9.06.016
毒品犯罪控制下交付研究
毒品犯罪形势愈演愈烈,控制下交付的手段随之出现.2012年《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控制下交付这一措施,使其具有了合法性地位和法律依据,对这一措施的应用具有历史性意义.但控制下交付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需要通过审视我国毒品犯罪控制下交付措施的运行状况,总结我国毒品犯罪控制下交付规定的不足,进而从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两方面对其进一步完善.
毒品犯罪、控制下交付、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
D915.3(法学各部门)
2019-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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