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9.06.001
卷首语
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必然要走向法治化,厉行法治,重在法之必行.一个繁荣富强的法治中国,必然是人人尊法守法的法治社会.权利是人类法治文明的产物,是民法最为核心和支柱性的概念与范畴.无数的哲人和法学家对权利的起源和本质进行了无休止的探索与思考.本期《民事权利的哲学基础探析》一文考察民事权利的哲学基础及人性假设,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提出对人性中自私与贪婪的部分予以适当限制,试图消除丛林法则并构建权利法则,对个人人身与财产利益的保护,保障合理的社会秩序,获得内心深处的安全与宁静,支撑民事权利的产生、存在、发展与勃兴具有重要意义,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与不懈追求.
民事权利、哲学基础、探索与思考、现实价值、适当限制、社会秩序、人性假设、厉行法治、法治国家、法治中国、法治文明、法治社会、丛林法则、财产利益、不懈追求、支柱性、现代化、法治化、法学家、支撑
D92;DF4
2019-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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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