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9.05.025
从住所到惯常居所——属人法连结点的法律时空意义变迁
自罗马法至现代民法与国际私法,住所的法律时空意义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一变化意味着住所的属人法连结点地位必将为惯常居所取代.在罗马法中,住所是联系个体与城邦的身份标志,因而属于一种公法性时空.而在现代民法与属人法中,住所是一个以个体为中心的私法性空间.住所的定义仍包括“永久居住”的时间条件,而这一时间条件是古代法的残留,已不能适应现代属人法法律关系.惯常居所正是完善住所之法律时空性的必然产物.
住所、惯常居所、属人法、连结点、法律时空
D997(国际法)
2019-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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