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9.02.018
PPP项目公司模式下关于社会资本退出问题探讨
我国过去的公共服务领域以及基础设施领域基本上都是一种由政府单独出资建设并运营的模式,随着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进行,近些年在公共服务领域出现了一种新的建设模式,就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PPP,也就是由政府和社会资本一起合作出资来建设运营以及维护社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本退出可以为我国PPP项目公司模式的社会资本方提供一个可信赖投资环境,更有利于我国PPP项目公司模式的发展和完善.我国PPP项目公司中社会资本的退出方式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公开上市、股权回购、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这几种方式.
PPP、项目公司、社会资本
D923.991(中国法律)
2019-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7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