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9.01.017
著作权合理使用在司法实践中的审查认定及反思
我国关于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规定是在借鉴《伯尔尼公约》“三步检验法”基础之上形成的,此次借鉴只是对于立法条文的借鉴,忽略了关于条文的解释规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于合理使用的认定出现了混乱的局面,包括解释路径的多样化,对法律条文过于限制的解释方式、直接将外国法官造法的概念运用到审判中.仔细分析“三步检验法”的发展路径可以发现其在中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上的适用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期待性.《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十二种情形即可满足“三步检验法”中的第一步“特殊且特定的情形”,在此基础上关于合理使用的一般判定要件也就具有了更好的解释空间.
合理使用、“三步检验法”、正常使用、合法利益
D913.4(法学各部门)
2019-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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