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8.05.018
证券分级基金“30万门槛”问题的实证研究
《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中规定的证券分级基金“30万元门槛”这一条件,直接导致了证券市场上分级基金业务的急剧萎缩.这一规定没有体现中国证券市场股民以散户为主的实际,是一项不当监管规则,应该取消.分级基金有其高风险性,也有其独特的市场作用.对分级基金的监管,重点应该是提高投资者风险认识和风险承担能力,加强证券公司和基金发行公司的风险信息特别披露义务.
证券监管、投资者保护、市场适应性、分级基金
D922.287(中国法律)
2018-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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