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8.05.012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再解构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故意犯罪,犯罪行为是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的不作为行为.作为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严重后果”,与犯罪行为之间缺乏相当性的因果关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犯罪结果要素,该要素的存在旨在限缩该罪的处罚范围.犯罪主观方面对该客观构成要素的要求只需在认识要素上达到统一,即对于非犯罪行为类型化实现的“严重后果”具有明知的认识程度.
丢失枪支不报罪、构成要件要素、严重后果
D924.32(中国法律)
2018-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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