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8.01.037
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问题研究——以检察业务部门为视角
业务部门是检察机关的核心组成部分,我国基层检察院在业务部门设置上存在标准不统一,部分职能存在冲突的问题.在实践中,不少地方正在进行“大部制”改革,但很多都还只是机械的机构合并或者分立,在改革措施上还不尽合理,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应当在理清检察职能的基础上,统一设置标准,重新定位部门角色和职能分配.应当设置公诉部、司法审查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刑事诉讼监督部和刑事执行检察部.
基层检察院、业务部门、机构改革
D926(中国法律)
2018-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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