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8.01.022
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研究
侵害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之争由来已久,司法认定标准不一.效力认定的症结在于优先购买权的性质问题,根据不同学说的分析,优先购买权应认定为优先缔约请求权,其次进一步厘清股权变动与股权转让合同二者之间的关系.实务中应以认定合同有效为基本原则,合同无效为例外,维护交易稳定与安全,协调公司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司法认定标准,维护司法权威.
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股权变动、优先缔约请求权
D922.291.91(中国法律)
2018-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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