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6.06.040
域名与商标的合理使用问题研究——以微信域名案为视角
微信域名案涉及域名是否构成商标合理使用的问题.域名中存在商标的描述性使用和指示性使用.指示性使用规则适用于域名的关键在于是否导致网络用户的混淆.判断域名是否构成指示性使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通常来说,域名中相同性使用商标难以构成指示性使用.指示性合理使用规则适用于域名时需较多地考虑网站是否具有非商业性或表达性.微信域名案中,< weixin.com>不构成指示性使用.
域名、商标、合理使用、微信
D923.4(中国法律)
2017-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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