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6.03.007
我国立法作为的路径探析
宪法通过原则性、基本性的条文确立了法治社会所追求的理想,并通过宪法的委托赋予立法者制定细化的法律的义务.但立法主体违反此种义务并在客观上造成特定损害的行为,诸如法律趋同化、法律缺失、缺乏民主以及缺乏监督等现象则造成立法不作为.立法不作为直接有损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最高性和稳定性,有损法律信仰的树立.建构立法作为的法律路径将成为完成宪法委托之任务的必由之路,具体化的立法方式、完善法律、扩大公民参与和增强监督都会极大地推进宪法理想的实现.
宪法委托、立法不作为、民主立法、监督机制
D911(法学各部门)
2016-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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