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6.01.027
论司法改革中审判与执行的分离——从执行员制度构建的角度出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这一决定确定了“审执分离”改革的基本精神和方向,在当前审执分离大背景下的改革,理论界争议的焦点一般是从执行权的权属性质方面进行区分.纵观国外立法例,执行员的角色定位对于明确审判与执行的区别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我国立法却只有少数几条法律条文对此进行了规定.因此在此大背景下,执行员制度的完善就变得迫在眉睫,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体例,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加以完善.
审执分离、民事执行、机构配置、执行员制度
D925.2(中国法律)
2016-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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