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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7966.2015.06.012

论正当防卫

引用
在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的认定是较为常见的疑难问题,有关正当防卫的理论争鸣也是刑法理论界较为活跃的热点.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在现行刑法中有着较为严苛的规定,实践中常常产生正当防卫必要限度是否被超出的争论.那么如何认定防卫过当、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和刑事责任呢?一是正当防卫的要件以及防卫过当的内涵.防卫过当,应该是以防卫人在行使防卫权时满足防卫主、客观条件为基础性前提,而使不法侵害人遭受重大损害是因为防卫人在进行防卫行为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二是刑法理论界对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存在一定争议,通过分析对比得出只有间接故意或过失才能成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三是论述对于因防卫过当给他人造成重大伤害的行为人应当如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特殊防卫权的行使条件这一问题,更要从特殊防卫权的起因条件、时间条件、行使对象、行使人的主观心态以及特殊防卫权行使时需要掌握的限度等五个维度展开论证分析.

正当防卫、特殊防卫、防卫过当

D924(中国法律)

2015-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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