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5.04.034
论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必要性的司法裁量权
人民法院就证人是否有必要出庭作证享有极大的司法裁量权: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是否通知相关证人出庭;证人经人民法院通知而没有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仍然可以直接审查其书面证言.这一裁量权的存在使得人民法院可以拒绝通知相关证人出庭作证,也使得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缺乏强制性.应当对出庭作证必要性的司法裁量权作以限制,以保障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得到落实.
书面证言、异议、必要性、作证义务
DF713(诉讼法)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重点项目“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问题实证研究”2013XZYJS031
2015-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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