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5.02.015
自贸区走私犯罪既未遂问题研究
“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等自贸区新制度、新政策存在被行为人利用进行走私犯罪的可能.走私犯罪属于行为犯,存在未遂形态.走私犯罪既未遂的认定应根据不同的走私方式加以分析,包括:采用虚假申报方式的走私犯罪、海关工作人员在抽查中查获的走私犯罪、利用“区内自由运输”政策进行走私犯罪、利用“批次进出,集中申报”政策进行走私犯罪.
自贸区、走私犯罪、行为犯、既未遂
DF612(刑法)
201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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