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4.01.004
法律的社会控制指导下社会治理模式探析——以新疆社会综合治理为例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逐渐演变为调整社会关系最有力的手段.社会控制存在三个子系统:控制决策机构、社会和环境,三者之间存在着顺馈和反馈的信息传递关系.新疆社会综合治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法律的社会控制应由外在社会控制向内在社会控制即心理控制转变,转变的关键是塑造新疆少数民族群众的国家认同感.构建法律社会控制模型,将其运用于新疆社会的综合治理,为新疆社会和谐稳定的实现提供一种崭新的思路.
社会控制、社会综合治理、国家认同
DF2(国家法、宪法)
2014-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