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3.06.016
网络文字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政策思考
网络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呈衰微之势,对包括网络著作权在内的整个知识产权制度,应当采用“强保护”的保护态度,但是具体手段的选择上则可以采用“弱保护”的做法.社会大众不应当在观念上对于文字作品著作权保护过于漠视.在网络背景下,应当将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置于重要地位,在司法、执法和生活中,文字作品所享受的保护待遇至少不应当比其他类型作品所享受的保护待遇低.
网络文字作品、知识产权、刑事政策、弱保护、强保护
DF62(刑法)
2014-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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