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3.02.027
新《刑诉法》视角下的律师—委托人特免权思考
律师—委托人特免权作为辩护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为世界主要法治国家立法所承认.而律师—委托人特免权的理论来源于社会价值的选择和无罪推定及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并在此基础上与律师保密义务有了明显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但是新刑诉法也存在不足之处,表现为赋予特免权的内容过窄和免证特权的例外情况适用不清楚,需要考虑法律的实际运行做出进一步的解释.
律师、委托人、特免权、保密义务
DF85(司法制度)
2013-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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