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3.01.015
会通中西:近代刑法变革思想的再考量——以“杀伤尊亲属”为考察基点
清末的法律变革是主动地摆脱传统法律束缚而模仿西方的法律制度,其改革的初衷是“会通中西”、“务必中外通行”.有学者认为近代的变法“事实上依然没有超出‘依从最新立法例’的境界”[1].然而,从“杀伤尊亲属”的刑事立法实践考察中国近代的刑法变迁,该观点尚有商榷之处.通过梳理“杀伤尊亲属”的立法递嬗变迁,可以窥知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法律人对于“会通中西”所作的努力,该思想是近代刑法变革的基本路向.
杀伤尊亲属、法律近代化、汇通中西
DF61(刑法)
广东惠州学院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近代刑法变迁中的法律传统"之阶段性研究成果C511.0103
2013-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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