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2.05.006
国防征用权与私人财产权平衡的法理考量
国防征用权作为一种公权力,是国防征用活动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一国国防公共权力的法律表达,国防公共利益是其存在的“合理内核”;私人财产权的当代“扩张”,使其与国防征用权客观上发生着冲突,此冲突的实质是其背后国防公共利益与私人个体利益间的冲突.作为两种表达差异的法律权利,两者冲突表象下亦蕴含着平衡的诉求.
国防征用权、私人财产权、法理基础
DF38(行政法)
全军军事经济研究中心2011年度课题”论国防征用权与财产权平衡机制的构建”的阶段性成果QJJSJJYJZX2011KTLX-004
2013-0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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