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2.03.012
论公立高校与学生之间纠纷的法律救济——以司法审查的有限介入为基点的考察
近年来,“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和“刘燕文诉北大案”引发了学界对于公立高校与学生因管理行为引发的法律纠纷的高度关注.此类纠纷实际上是学术自治的权力与学生受教育权利之间的冲突,为使地位悬殊的二者的权利义务达到平衡状态,就需要在学生的救济制度的设计上更多地考虑对于学生的权利保护.但是教育系统的内部救济始终无法让人相信其公正性,所以就很需要司法权介入纠纷的解决,法治原则之下不能容忍教育这一领域成为“法治国下的隙裂”.但是司法力量介入此类纠纷又引起学界对于学术自由的担心,于是司法审查的范围就成为了解决此类纠纷一个关键的问题.
公立高校、特别权力关系理论、重要性理论、司法审查
DF36(行政法)
2012-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