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2.03.002
少数民族参与一届政协全体会议机制研究
少数民族的参政权得到保障反映了少数民族在国家与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在现代宪政国家中,公民的宪法地位首先表现在政治权利主体地位的确定与具体行使权利的程度上.少数民族能否享有政治权利以及其实现程度反映了一个国家政权的性质,是衡量民主政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
参政权、少数民族、一届政治协商会议
DF21(国家法、宪法)
2012-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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