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0.12.024
我国反垄断执法体系的缺陷和重构
反垄断执法体系是反垄断法实施的组织保证,而我国现行<反垄断法>所确立的反垄断执法体系在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方面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基于我国反垄断工作的实际需要和世界反垄断法治发展的共同趋势,应当进一步加强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能,并设置统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
执法体系、多头执法、反垄断法
DF414(经济法、财政法)
2011-05-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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