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0.08.035
东盟知识产权保护新动向——以AANZFTA协定为视角
2010年1月1日生效的<东盟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协定>第13章规定知识产权保护,体现东盟国家在版权保护、商标权客体、透明度义务、加入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等实行TRIPS-plus保护标准的新动向.这使东盟国家在知识产权创新、履行能力等面临挑战.已经批准该条约的国家应充分研究,结合本国国情,采取适当措施,力争将TRIPS-plus标准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未批准的国家应根据国际法,对该条约予以坚决抵制.
东盟、AANZFTA协定、知识产权、TRIPS-plus
DF971(国际法)
2010-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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