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0.08.005
浅议我国地方立法监督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地方立法在我国立法体系中占有不可缺少的位置,并且在整个国家法制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地方立法在表面繁荣昌盛的背后,隐藏着诸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缺乏立法程序上的监督机制,结果导致立法质量不高,纠其原因在于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的监督不力、全国人大对地方人大的监督无力以及没有完整严密的事后监督制度.因此应在我国地方立法程序中规定立法后评估制度和复决制度,以解决上述情况.
地方立法、立法后评估制度、复决
DF01(法的理论(法学))
2010-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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