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0.05.032
是否应当回归"马锡五"——兼评司法改革的前进方向
作为特殊历史时期产物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当代的复兴有其深刻的原因.由于其自身的历史条件性和司法改革的要求,马锡五审判方式已不再具有现实的适用可能,然而其内在价值却对当前的司法改革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在马锡五审判方式回归的这个现象背后,还隐藏着司法职业化和司法大众化之争.当前司法所存在的问题并不是司法职业化所造成,司法改革依然应当坚持职业化的方向.
马锡五审判方式、司法职业化、司法大众化
DF7(诉讼法)
2010-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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