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0.05.027
新加坡竞争法"过渡制度"研究
2004年新加坡竞争法颁布后,随即颁布两项指引性规制,即<关于竞争法第34务的过渡时期规章>和<竞争法过渡时期安排指引>,统称"过渡制度"."过渡制度"在适用范围安排上颇为合理;并且其减轻了<竞争法>颁布对市场的冲击,维护了交易安全;对于竞争执法也有促进作用.然而,对政府行为的"姑息"却成为这一制度的一大缺陷.
新加坡、竞争法、过渡制度
DF4(经济法、财政法)
2010-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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