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0.05.019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研究
股权转让合同受合同法和公司法的双重规制,其既具有一般合同的共性又具有自己的特性.股权转让合同以自成立时生效为原则,以批准或登记生效为例外.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只发生债权法上的效果,不会当然引起股权的变动.股权变动须经过法定的公示方式,股权变动的不同公示方式分别对应着不同的法律意义.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状况以及对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影响不可一概而论,应区分不同情形做出具体分析.
股权转让、效力、股权变动
DF6(刑法)
2010-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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