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0.04.037
对我国仲裁第三人制度理论与实践的评析
人类交往范围的日益广泛,社会关系的趋于复杂化,使维系原本单纯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越来越困难,权利义务三角关系的客观存在是设立第三人制度的根本动力.近年来我国仲裁法学界和实践中对仲裁第三人制度存在的价值与途径争议颇多,应当通过透视各学派争议及仲裁实践的探索,在肯定目前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指出其不足,竭力纠正理论界与实践界对仲裁第三人的主体定位偏差,揭示仲裁第三人制度的本质含义,并定位仲裁协议第三人进人仲裁后的主体角色.
仲裁第三人、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第三人
DF75(诉讼法)
2010-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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