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0.03.030
非法讯问行为的程序法矫治体系略论
我国对于非法讯问行为的程序法矫治体系匮乏.当前非法讯问行为的多发和危害的严重性,以及程序性行为所具有效力的先定性、程序运行连锁效应、程序选择的单项性等特征分别在实务和理论层面上对程序法矫治体系提出了要求.为此需要建构一个系统化的程序法矫治机制,以便矫正和预防非法讯问行为.
非法讯问行为、程序法矫治、体系
DF7(诉讼法)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非法讯问行为的程序法矫治研究成果之一L08DFX035
2010-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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