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10.01.029
检察机关行政抗诉制度之完善
行政抗诉既是一种公力救济,又具有典型的监督属性.它始终以公权力监督为主线,体现了对行政权的间接监督、有限监督.行政抗诉是为实践所需要的监督方式,目前尚存在制度上的缺陷,应当完善立法,明确行政抗诉的对象,规定抗诉案件的审级,配置检察机关抗诉应有的权力,从而雏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行政抗诉、检察监督、检察权
DF7(诉讼法)
2010-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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