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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7966.2010.01.018

中、法约定夫妻财产制差异比较

引用
约定夫妻财产制是现代婚姻家庭法中一项重要的财产制度.我国现行<婚姻法>在该制度的建构上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对中、法两国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比较,建议我国立法机关应在改进现行立法结构、设立夫妻财产契约登记公示制度、补充夫妻财产契约变更等方面加以完善.

约定夫妻财产制、契约登记公示、契约效力

DF55(民法)

2010-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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