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09.03.016
留置权的优先受偿效力对其适用范围的影响
<物权法>就留置权的适用范围采取了扩张性的法律设计,同时规定了留置权强大的优先受偿效力.而这种结合并不具备充分的理由.在<物权法>第239条规定的前提下,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应该进行限制."留置的权利"制度的提出与独立是解决我国留置权立法问题的根本之道.
留置权、优先受偿、留置的权利
DF5(民法)
2009-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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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7966.2009.03.016
留置权、优先受偿、留置的权利
DF5(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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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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