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08.06.031
论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对诉讼主体权利的保护
2008年4月1日起,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开始施行.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主要针对"申诉难"和"执行难"两大实践中的重大问题作了规定,使相关制度更具可操作性,加强了对诉讼主体权利的保护.此举标志着中国的民事诉讼模式由"国家本位"向"以人为本"的当事人主义过渡,具有重大意义.但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对立案程序、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程序选择权等诸多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却未作规定,在保护诉讼主体的诉权方面有一定的缺憾.
民事诉讼法、诉讼主体、权利保护
DF7(诉讼法)
2009-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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