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08.06.030
既判力理论基础上对再审程序的再认识——以新民事诉讼法为背景
既判力理论是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范畴,具有维护司法权威、稳定社会关系、实现诉讼经济价值.而再审是在平衡司法公正与司法安定的基础上为弥补既判力的价值缺陷而设置的补充性救济程序.两者具有共同的目标--司法公正.新修改的民诉法在处理这两者关系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为了更好地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应当摒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指导思想,在程序正义的框架下理清再审程序的性质、功能和结构,构筑更加完善的再审程序.
既判力、再审程序、程序公正
DF7(诉讼法)
2009-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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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