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08.06.018
浅析垄断协议规制对区域性电网企业的影响
<反垄断法>的制定、颁布与实施使得一些涉及垄断的行业备受社会关注,这其中就包括电力产业.电力行业的垄断现状为社会所关注.随着电力产业改革的深入,区域性电网企业的职能将仅限于输配电等环节,其市场行为可能会对发电侧、售电侧竞争产生影响.为保证发电侧、售电侧的竞争,与区域性电网企业有关的垄断协议行为应当受到关注.因此,对区域性电网企业可能涉及的垄断协议进行研究,是有必要的.
反垄断法、区域性电网企业、垄断协议
DF4(经济法、财政法)
2009-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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