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05.05.009
行政法上私权的梳理
行政法同宪法、刑法等法律一样,被公认为公法.这样的研究思路是片面的,而且也与当今行政法私权发展的能动态势不相吻合.实际上,行政法并非是纯粹的公法,准确地说,它是带有私权文化色彩的公法.行政法的真正精神在于:通过抽象的公权来维护具体的私权,私权是其本源与归宿.行政法上的私权主要分为:自主性私权、请求性私权、沟通性私权、参与性私权和救济性私权.每一类私权中又包含一些具体的私权.
行政法、私权、类型
DF3(行政法)
200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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