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05.03.031
完善刑事回避制度的一点思考 --以麻广军妨害作证案为例
麻广军案所存在的程序瑕疵使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整体回避问题再次凸现.在宪法修改和人权保障的语境中,为解决整体回避问题,应通过管辖变更制度的改进来实现刑事回避制度的完善.牺牲刑事回避制度这个相对较小框架的形式理性以置换刑事诉讼基本制度这个相对较大框架的形式理性,是符合成文法典对形式理性整体要求的.
麻广军案、整体回避、管辖变更
DF715(诉讼法)
200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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