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05.03.023
论高空抛物侵权责任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案件中,受害人往往难以举证谁是真正行为人.法官在"优先保护受害者"的理念下,或者基于同情弱者的朴素的法律良知与情感,或者基于公平思想作出由相关可疑业主承担责任的判断.如此判决是否妥适,对相关业主是否公平,于我国现行侵权法体系及法理层面上,尚值怀疑.
高空抛物、共同危险行为、建筑物责任
DF51(民法)
200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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