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05.01.018
论合同的生效时间及其效力
合理确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明确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直接关涉合同的不同效力,解决法理上的逻辑矛盾.除无效合同外,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合同效力分为成立效力和履行效力,它们是先后继起产生的,一般情况下,由于二者在瞬间完成,外表较难观察厘定,常以履行效力外现.即使合同依法成立后尚不具有履行效力,也应具有一定约束力,当合同履行效力具备时,成立效力被履行效力吸收,而非并列存在.因而,既不否认合同生效的"一次性"瞬时完成,即合同一经成立就生效,也不否认合同效力发展完善的过程,即从成立效力到履行效力的完善过程.
合同生效时间、合同成立效力、合同履行效力、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
DF418(经济法、财政法)
200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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