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04.05.033
心证自由的层次性分析及其客观化制约
心证自由有两个层次,即狭义上的心证自由和广义上的心证自由.自由心证制度将会受到更多制约是大势所趋.其主要受心证主体客观条件、诉讼程序内在规律、证据法律规则、经验和逻辑规则、心证公开制度的制约.要使自由心证制度在我国走向理性化、规范化必须提高法官队伍的素质,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和错案追究制,推动我国现有诉讼模式尽快向当事人主义过渡,并切实保障心证过程公开化.
心证自由、层次性、客观化制约、实现途径
DF713(诉讼法)
200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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