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04.05.022
论公司经营者违反忠诚义务的防治
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就是公司制,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改革方向也是进行公司制改造.公司经营者有忠诚义务,但由于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无人对其保值增值负责,股东会形同虚设,权力难以到位,监事会仅是摆设,难以发挥监督的职能,我国市场机制不健全,我国股东保护法律制度不健全等诸多原因,不能形成对公司经营者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因此,需要为达此目的而进行有效防治.
公司经营者、忠诚义务、防治
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200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