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04.05.009
论行政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的相异及衔接
行政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既相区别又相联系,并且存在较多衔接关系,从理论和实践上都有正确识别之必要.它们的相异主要表现在:性质、目的、范围、证明对象、调查取证的阶段等方面.二者的衔接主要表现在:行政诉讼的一部分证据来源于行政证据,二者都具有证据的基本属性、种类划分基本相同.区分行政证据和行政诉讼证据,不仅适应了法治行政的潮流,而且有助于树立现代法治和正当程序观念,促进行政程序价值的实现.
行政证据、行政诉讼证据、相异、衔接
DF3(行政法)
200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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