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966.2001.01.029
律师望而兴叹——谈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介入
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法的时间规定为侦查阶段,但是并未明确其在该阶段的地位,其在该阶段应具备的最基本的会见权也未在实践中获得保障.为了切实贯彻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基本精神,有必要在法律中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地位,在实践中保障律师为实现辩护权而拥有的基本权利之一--会见权.
侦查阶段、辩护人、辩护权、会见权
D926.5(中国法律)
2006-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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