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黑龙江建设中的裁判说理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提升司法公信力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所谓司法公信力,是指司法权赢得社会公众信任和信赖的能力[1],或司法得到一般人的普遍相信的程度或能力[2],也就是公众对司法的普遍认同.裁判说理,是指为导出裁判结果而对其所依据的案件事实、法律规范以及两者之间的关联,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论证.充分的裁判说理提升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民主和司法理性的体现.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刑事司法公信力评估指数研究”14BFX059
2019-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