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精神培育引领黑龙江振兴
制约东北地区及黑龙江省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法治和发展环境建设的滞后.正像一些学者所指出的,“发展环境不佳是影响东北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制约因素”[1].因此,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既是黑龙江振兴的任务,也是黑龙江振兴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论及东北问题时多次指出,要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的好环境,“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2016年11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更是积极强调优化东北投资营商环境,也重点提出推进“法治东北”“信用东北”建设.法治不只是制度,也是一种文化和精神.法治精神是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素养、法治信仰的集合体,是人们尊崇法治的一种理性的精神状态.
依法治国、法治建设年、法治环境、东北振兴、法治黑龙江建设、裁判说理、依法立法、行政裁量权
D927(中国法律)
2019-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