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基本冲突及其化解
“互联网+”在政府管理中的引入,与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内在统一性.在“互联网+”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政府、公民、技术是三种主要驱动力量.这三种驱动力量价值取向的差异,导致管理与治理、控制与放权、技术与法治、开放与封闭四组基本冲突.应当以政府法治作为根本目标,以公民权利保护作为价值取向,以实现网络社会多元共治作为现实追求,才能对这些基本冲突予以化解,进而完成互联网技术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妥善结合.
“互联网+”、网络社会、法治政府建设、治理创新、权力控制
D922.1(中国法律)
2017-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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